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城消防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2025年第二批物资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XCXFZ-WZZB-2025-03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城消防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项目业主为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工程建设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第一批物资采购的请示报告(文号:武电城建中心城消防站物〔2025]2号)中包件BJ-01(综合物资)、BJ-02(地材)已获得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批准(批复编号:CGPF-ZXCXFZ-002),由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组织鲁班平台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建设分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招标评标管理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心城消防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内,高科园二路以东、九峰三路以南。总用地面积3869.20m,总建筑面积3601.21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03.92m。本项目包括:1#综合楼、2#值班室、3#训练塔。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暂定2024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暂定2026年4月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720天。
2.2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1:表1《中心城消防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批物资采购计划一览表》。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生产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3至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具有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5.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近1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2)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3)投标人不能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企业,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近2年在建设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及运营单位未明文禁止使用;
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2年内,未发生过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无恶意催要货款、无故停止供货、不按约定调价等行为,在参与的投标、合同履约中无不良记录,未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采购单位终止合同、被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被媒体曝光等情况。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类似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7.其他要求:中标价格以通过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为准,如投标人不能接受最低中标价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近1年如有注册资金变化,请出具工商部门证明。
3.2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表1《中心城消防站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第二批物资采购计划一览表》。
3.4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如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且有矛盾时,以上商务资格要求表述为准。
4.招标文件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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