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1156HG453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岭南师范学院2025年机电工程学院实验室设备采购(湖光校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02 09:30:00,更正为:2025-12-08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02 09:30:00,更正为:2025-12-08 10:00:00。
1、原采购文件59页商务评审内容“同类项目业绩”:“提供投标人 2022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实验室设备类项目业绩,每一个得0.3分,最高3分。”
修改为“提供投标人 2022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实验室(实训室)设备类项目业绩,每一个得0.3分,最高3分。”
2、原采购文件59页商务评审内容“客户评价”:“根据投标人在上述提供的有效业绩项目中,获得项目用户年度考核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正面评价)且评价文件须体现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如评价文件无体现的,则供应商须另外提供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每提供一份得0.2分,最高得2分。注:投标人应提供业主服务评价文件扫描件(上面须有合同甲方或甲方项目主管部门的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供不得分。”
修改为“根据投标人在上述提供的有效业绩项目中,获得合同甲方或甲方用户正面评价(优秀、优良、良好、满意或相当于正面评价)且评价文件须体现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如评价文件无体现的,则供应商须另外提供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每提供一份得0.2分,最高得2分。注:投标人应提供合同甲方或甲方用户服务评价文件扫描件(上面须有合同甲方或甲方用户的印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提供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