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奉新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运营)(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360921032025009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人 | 奉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工程名称 | 奉新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建设+运营) | ||||
| 工程地点 | 奉新县冯川镇、上富镇、甘坊镇、柳溪乡、澡溪乡、仰山乡、罗市镇、会埠镇、百丈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石溪管理委员会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奉新县行政审批局 | ||||
| 立项批文号 | 关于奉新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奉发改发(2025)300号文批复 | ||||
| 项目编码 | 关于奉新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奉发改发(2025)300号文批复 | ||||
| 建筑规模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砖混 |
| 项目总投资 | 12635.36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106494800.00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 | ||
| 工程类别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 | 1、奉新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上富镇水厂新建及给水管网工程):①取水工程:取水点位于潦河大桥(文驾坪桥)上游400m处,采用河床式取水构筑物,取水泵房土建按3.0万m3/d规模一次性建成,设备按1.5万m3/d安装。②原水输水管线:铺设1条DN500球墨铸铁管,总长0.55km。③配水管网:共敷设De50~DN600配水主管,总长130.5km,敷设 De25~De90 村内管网总长128.0km。④净水厂:距离取水泵站东北约500m,新建工艺构筑物实施规模1.5万m3/d,工艺流程为网格絮凝--平流沉淀--普通快滤池--净氯酸钠消毒。主要新建构建筑物:管式静态混合气井、网格絮凝平流沉淀池、普通快滤池、清水池、回收水池、生产附属用房及生产综合楼等; 2、奉新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山区六个乡镇供水工程):①百丈山自来水工程:百丈山自来水工程以山泉水为主水源,自流至水厂,新建De160PE原水管(PN1.25)2.5km。新建补充水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建设。涂家村新建一座规模为1200mm3/d的净水厂,新建构筑物及建筑物,主要包括一体化净水设备、不锈钢清水池、加矾加氯间、排水排泥池;本工程拟新建De25-De225配水管道9.66km,新建配水管网自流供水至涂家村、富新林场。甘坊镇自来水工程:甘坊镇自来水工程以察里山泉水为水源,自流至水厂,新建De110PE原水管(PN1.60)5.68km;甘坊村异地新建一座规模为 480mm3/d 的净水厂,其中一体化净水设备利用现状设备,新建构筑物及建筑物主要包括不锈钢清水池、加矾加氯间、排水排泥池;本工程拟新建De25-De225配水管道21.58km;新建配水管网自流供水至甘坊村、青云社区,预留上村村、下村村给水主管。③柳溪乡自来水工程:柳溪乡自来水工程以下球庄山泉水为水源,自流至水厂;当水源不足时,采用横井作为补充水源自流至水厂。新建De63PE原水管(PN1.25)1.45km,利用现状水厂,水厂规模为 200m3/d,同时对现状水厂进行技术提升改造新建构筑物为加矾加氯间、排水排泥池。本工程拟新建配水管网自流供水至柳溪乡,同时双坝村预留给水,新建De25-De225配水管道10.88km;④石溪乡自来水工程:石溪乡自来水工程以山泉水为水源,自流至水厂,有两个水源,分别为石洞子和曾化利山泉水,新建De110~De160PE原水管(PN1.25)2.43km。桃源村新建一座规模为 1000m3/d 的净水厂,新建构筑物及建筑物主要包括一体化净水设备、不锈钢清水池、加矾加氯间、排水排泥池。本工程拟新建配水管网自流供水至桃源村,预留石溪乡、街口社区给水管道,新建De25~De225 配水管道21.51km。⑤仰山乡自来水工程:仰山乡自来水工程以山泉水为水源,自流至水厂,有两个水源,分别为杉树(主水源)和八担里山泉水(补充水源),新建De110PE原水管(PN1.25)1.23km。仰山村新建一座规模为1000m3/d 的净水厂,新建构筑物及建筑物主要包括一体化净水设备、不锈钢清水池、加矾加氯间、排水排泥池。本工程拟新建配水管网自流供水至仰山乡、大源村度假区,预留西源村给水管道,新建De25~De225 配水管道 10.68km; 3、奉新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县第一水厂取水口改建工程):①新建取水头部及取水泵房各一座;②新建DN800源水管,连接至现状取水口出水管道上。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自开标之日(不含开标当日)前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以参建方最后一方签署时间为准)具有单个项目工程所涉管道≥DN500供水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运营单位)自开标之日(不含开标当日)前60个月内(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运营的水处理项目日产规模达20000m3/d及以上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其他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C3)(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 |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只允许有且只有一家运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 ||
| 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所有成员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自开标之日(不含开标当日)前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以参建方最后一方签署时间为准)具有单个项目工程所涉管道≥DN500供水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运营单位)自开标之日(不含开标当日)前60个月内(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运营的水处理项目日产规模达20000m3/d及以上业绩。(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外省市企业(施工单位)进赣备案要求:1、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且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应进行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另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壹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其他人员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C3)(若部分省市关键岗位的规定与我省不一致,提供省级(含副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从其文件执行)。注:上述人员须提供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还须提供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证明,缴交时间与社保一致。除死亡、丧失劳动能力、入伍等情形外,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缴纳中标合同价格2%的违约金,违约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5)授权委托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委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材料。注: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废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部分文件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21号)要求:取消《关于全面推行由项目经理担任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通知》(赣建招〔2013〕8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6)投标保证金:50万元整,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提供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单位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只允许有且只有一家运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8)由于系统有字数限制,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 ||||
|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19日 |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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