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气体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4Y00-XJD-25-04118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气体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气体采购项目
1.2采购实施单位: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
1.3采购代理机构: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采购液态二氧化碳、液氧各200吨。
以上采购范围为概括性描述,供应商应参阅采购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包括采购需求、合同条款等了解实际的采购范围。
2.3供货地点:内蒙古阿拉善地区(或其他采购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气瓶充装许可证(范围包括液氧、液态二氧化碳);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提供制造商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范围包括液氧、液态二氧化碳 );供应商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范围含2类2项)或提供与委托运输单位的委托运输协议及运输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范围含2类2项);
(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评审过程中将对供应商的企业信誉进行现场查询,如发现有失信行为将取消供应商应答资格;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6)其他:供应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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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