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巫山县乡镇生活污水及园区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7-500237-04-01-80648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山县巫峡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巫山县巫峡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巫山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实施建设39座污水处理厂,其中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37座(含购置重庆市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期投资形成的15座生活污水处理厂资产),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2座,并购置工业污水处理厂2座。本项目共建设管网 111467.89m,总用地面积为11.7518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建3座(镇级),工艺改造7座(6 座乡级、1 座村级)、提质改造27座(5座镇级、7座乡级、15 座村级)生活污水处理厂,37座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共计达 23050.00m³/d;新建边贸园、早阳园2座工业污水处理厂,购置职教园、楚阳园工业污水处理厂2座,并对其中的职教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4座工业污水处理能力共计达 6000.00m³/d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35142.56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13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计交底服务、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伴随设计服务。
2.5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
☑方案设计 20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 4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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