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府新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兴家路延伸段建设项目标段)EPC(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眉山天府新区停车场建设项目(兴家路延伸段建设项目标段)EPC(项目名称)已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天眉管发改投〔2022〕131号、天眉管发改投〔2023〕2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环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环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天眉管发改投〔2022〕131号、天眉管发改投〔2023〕20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一个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已竣工验收的项目提供)扫描件;已竣工验收的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并留业主电话备查。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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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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