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阳煤炭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矿山救护协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C347-CG-251133320、SXMTZB2502F-1393(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潞阳煤炭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矿山救护协议(采购项目编号:JNC347-CG-251133320、SXMTZB2502F-1393(F)),已由山西潞阳煤炭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潞阳煤炭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按照国家《煤矿安全规程》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专职救护队;规模较小、不具备设立专职救护队条件的,所属煤矿应当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邻近的专职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否则,不得生产。
目前公司寿阳界内所属5座矿井(麦捷、昌泰、祥升、长榆河、瑞龙)已设立兼职救护队,未与邻近的专职救护队签订2026年矿山救护协议。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山西潞阳煤炭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矿山救护协议:
标段(包)内容:山西潞阳煤炭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矿山救护协议。(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3 服务完成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潞阳公司寿阳界内所属5座矿井(麦捷、昌泰、祥升、长榆河、瑞龙)。
2.5 服务要求:1、专职救护队至公司寿阳界内所属5座矿井行车时间一般不超过 30 分钟。
2、专职救护队在接到矿井事故报告电话、值班人员发出警报后,必须在 1min内出动救援;不需乘车的,出动时间不得超过2min。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山西潞阳煤炭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矿山救护协议,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矿山救护服务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1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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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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