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罗高速豫冀省界至原阳段SG-1标项目工程自购物资集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SJAL-2025-0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兰原高速)段SG-1标段已由交通运输部及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省京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罗高速豫冀省界至原阳段SG-1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安罗高速豫冀省界至原阳段SG-1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机电材料、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标段起于内黄县田氏镇李屯村北,接河北省规划清苑至魏县高速公路,路线向南进入安阳县境内;经北郭乡东,于邓庄村上跨G341设置北郭互通;路线继续向南,在辛村镇的孙高利村东南跨越南林高速设辛村枢纽,同时设置安阳河大桥跨越安阳河;然后项目在辛村镇的东和仁村东侧与S502交叉,设辛村互通;于高堤乡南跨越S302,设置内黄西开放式服务区。本标段起讫桩号为K0+00-K30+00,标段全长30km,主要工程内容为:填方约742万方,挖方约24万方,特大桥1座(卫河特大桥)桥梁全长约1187.5米,大桥3座(安阳河大桥、广润坡退洪大桥、汤永河大桥)桥梁全长约1716.5米,中桥约340.48米/6座,互通式立交约546.5米/1座,分离立交约1625.04米/20座,涵洞约1303.2米/30座,通道约1874.5米/48座,一般互通2座,枢纽互通1座,服务区1座。主要技术标准:公路等级:本标段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项目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120km/h;计划工期为3年,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监控材料和收费材料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2)准入名单:投标人所供物资必须为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关于安罗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段机电设备选型征求意见的复函中规的厂家,函件详见附件。
(3)生产能力:无
(4)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贸易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至少一份2023年到2024年间经至少一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需在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分公司关于安罗高速公路豫冀省界至原阳段机电设备选型征求意见的复中规定的厂家,函件详见附件。
(6)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3到2024年间国家或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8)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围标串标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上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2水泥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2)准入名单:所有潜在投标人必须在京武高速[2021]67号、京武高速[2021]78号、濮卫高速[2020]41号、濮卫高速[2019]25号文件规定的准入厂家名单中或取得准入厂家的授权,水泥准入厂家有安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孟电集团水泥有限公司、河南省同力水泥有限公司、濮阳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卫辉市春江水泥有限公司、卫辉市天瑞水泥有限公司、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年生产力在50万吨以上。
(4)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水泥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贸易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至少一份2023年到2024年间经至少一份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2023到2024年间(至少一份)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6)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3到2024年间国家或大中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8)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围标串标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上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贸易商),综合评估其生、供应能力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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