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93-RHHH-G2025-0133 项目名称:生态科技新城杭集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165.000000万元(采购包1:76.000000万元;采购包2:52.000000万元;采购包3:21.000000万元;采购包4:1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价格的100%。本项目按折扣(%)报价。(因“苏采云”系统原因,投标人在系统内开标一览表中的填写的“优惠率”即为招标文件中的“折扣”)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一共有1、2、3、4共四个包,可单独投一个包,也可以投多个包,开标顺序按照1、2、3、4的顺序,可兼中2个包。采购内容包括生鲜类、蔬菜水果类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3.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3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4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各包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2 1.各包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3 1.各包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4 1.各包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原件扫描上传)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