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内新能源载货汽车维修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新疆新铁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现就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内新能源载货汽车维修业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 1 个包件,各包件标的业务外包名称、业务外包服务内容、数量、规格(如有)、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包件1: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内新能源载货汽车维修业务外包项目 TY2025WB-XTFC019
| 序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业务外包工作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集团公司汽车集约化服务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内新能源载货汽车维修业务外包项目 |
1.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内新能源载货汽车维修及保养服务,包含车辆的小修、中修、大修、整车修理、总成更换。如遇维修车辆高压系统的上电、断电(安全下电操作)、读取和清除高压系统故障码、更换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DC-DC转换器、车载充电机、PTC加热器、空调压缩机等高压部件、检查高压线束和连接器等需具备高压电操作证书和新能源汽车高压安全与维修培训合格证书,维修救援、24小时应急服务等相关工作服务。 2.工作要求:具备车辆维修能力,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维修服务必须包质量、包时限。车辆竣工出厂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质保期须满足国家强制标准。 |
项 |
1 |
乌鲁木齐头区内纯电动汽车分项报价表详见招标文件 |
平台服务费:中标方向平台管理单位缴纳实际结算价7%的平台服务费。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备案表,其中经营范围包括二类及以上的小型车辆维修。《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备案表中登记地址与经营地址一致。
2.投标人维修区域面积不少于700平方米且交通便利,须提供厂区临街门头照片及维修区域的平面布置图,详细的标明各区域的尺寸及面积大小,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举升架3台(含),须提供举升架的型号及照片。
4.投标人须具备低压电工证书不少于1人、一年及以上劳动(劳务)合同。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纳入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黑名单”或在限制准入期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已完成办理解除“限制准入”的企业需提供解除证明)。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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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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