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机务段气缸套委外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5FW-382
1.采购人
1.1采购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
1.2采购人地址:济南市天桥区万盛街2号济南机务段
1.3联系人:吕先生
1.4联系方式:043-29874
2.招标代理机构
2.1单位名称:济南中铁物资设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57号成丰大厦8楼813
2.3单位邮编:250001
2.4联系人:孙女士
2.5联系方式:0531-82424302
3.采购项目的包件号、包件名称及内容
3.1包件1-气缸套维修
3.2包件内容:
| 包件号 |
序号 |
包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条件 |
| 1 |
1 |
气缸套维修 |
280型 |
个 |
368 |
1.更换尺寸超限缸套、密封圈,水套清洗去水垢,内孔水腔处穴蚀不超2mm,进水孔无穴蚀。水腔进行0.5MPa水压试验,5min无泄漏。 |
3.3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或次年合同签订之日,先到为准
3.4服务地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交货
3.45资金来源:单位成本
4.采购依据:济铁企法〔2022〕173号、济铁财函〔2024〕82号、(济铁财函[2025]29号)
5.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项目编号:JTZB2025FW-382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8.2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3投标人须具有相关机车配件修理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齐全、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具备本项目充足的修理、供货能力。
8.4投标人须具备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财务报表中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8.5投标人须具备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合理、可靠;主要原材料、外购物资来源清楚、质量检测控制手段合理有效。
8.6投标人须具备履约信用要求:承修、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国铁集团、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机务段通报处罚期内,并提供相关声明。
8.7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成交人在与采购人货款结算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8本次配件委外修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以及代理商参与。
8.9投标人应出具投标部件的验收方式及证明材料。
8.10成交人必须是自主修理,不得转包。
8.11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8.12该项目不属于国铁集团评审资质的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要求之一:
8.12.1投标人须有主机厂或集团公司评审通过的证明。
8.12.2投标人须具备铁运〔2003〕93号公布的机车重要件验收资质。
8.12.3投标人须具备铁总运〔2015〕155号公布的机车重要件监造资质。
8.12.4不属于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以及主机厂评审资质的项目,维修企业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该项配件的新造、维修证明材料。
8.13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内容有提供虚假资料和实质性方面失实时,采购人有权在实施过程中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
8.14配件维修发生的包装、来回运输费用全部由成交人承担。
8.15投标人在报价过程中,所响应包件的报价如果明显背离市场价,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出具所响应包件承诺书。
8.16修复的机车配件投标人须有机车车辆产品验收合格证、监造部门出具的“机车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未在铁总运〔2015〕155号范围目录内的机车重要件维修,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同时提供合格的检修、试验相关记录或材料,并在检修记录中注明更换配件的型号、厂家等信息。
8.17为保证配件的修复质量,确保济南机务段的行车安全,首次参与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机车配件委外修的承修人,因济南机务段未使用过承修人所修复的配件,须提供包件内维修配件在国铁集团属下机务系统内2022年以来维修业绩证明材料。且济南机务段将按照技术使用要求,对首台维修配件进行首台认证、验收(具体项点参照供应商评价或首件认证的相关要求),满足技术标准和使用要求时,正常履行年度合同。如验证不合格的,首台维修费用不予结算,终止合同。
8.18投标人应提供承诺,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8.19配件施修过程中替换下来的零部件残值需在维修费用中抵扣,本次采购报价为抵扣费用后报价。替换下来的零部件由乙方按照铁路系统配件报废相关规定自行处置,严禁翻新后回流市场,因此带来的一切全部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20配件维修周期须满足甲方维修周期的相关要求,超出维修周期按照合同约定从维修费中扣除违约金。
9.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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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