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宿蚌城际铁路HBXGCSG-02标项目
(配电箱)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9-JC-2025-149
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承建的淮宿蚌城际铁路HBXGCSG-02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合肥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淮宿蚌城际铁路HBXGCSG-02标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九分中心,物资(配电箱)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设[2025]505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8.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前苗楼,拟建工程为淮北西站站前广场及相关配套工程及淮北西站综合客运枢纽站。淮北西站站前广场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①地下车库及附属工程:地下二层下穿通道、1轴-23轴地下一层车库及相关地面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3988㎡)及配套的暖通、电力、消防、人防等工程。②匝道工程:进站匝道AK0+000-AK0+306.328、进站匝道 BK0+500-BK0+650.854、旅客落客匝道、出站匝道 CK0+526.451-CK0+766.945、出站匝道DK0+000-DK0+280.872,总面积为12260㎡。③道路工程(总面积为10461㎡)。④景观广场:地面景观广场面积为56172.47 ㎡(含规划支路 3256 ㎡)。淮北西站综合客运枢纽站工程,地下部分一层,地上二层,建筑总高度为17.2m,总建筑面积30191.9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0195.97㎡,地下建筑面积为9996㎡。
四、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交货期详见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计划数量 |
备注 |
1 |
PDX01 |
配电箱 |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
台 |
256 |
计划数量仅作招标的初步依据,实际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或供货经验的生产商;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率为13%。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生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2024年)期间连续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情况(按净利润判定);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在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报价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由省部级以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价产品有效合格的型式检验报告,不少于二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的同类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证明(供应合同及发票)不少于3份。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录内的供货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 1 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Twenshu.court.gov.cn/)上行犯罪录;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JD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销售商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材料技术要求应满足业主对本项目相关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中关于材料相关要求。
9.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投标包件其他投标人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投标(代理)产品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投标人在近三年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17)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2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建云链平台(https://www.crccep.com)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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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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