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5-G3-003254-KWZB
项目名称:广西恭城县、兴安县、融水等19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
预算总金额(元):185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广西恭城县、兴安县、融水等19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外部质控A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3市14个县(市、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的外部质控工作,对点位布设、现场采样、流转、样品检测等各阶段进行外部质量控制,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相关成果材料评审以及项目验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9月30日。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广西恭城县、兴安县、融水等19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成因排查B1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8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柳州市柳南区、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融水县、三江县和来宾市金秀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包括7个县(区)资料收集、不少于234个行政村现场探勘、项目补充调查监测方案编制、不少于2100个(不含外部质控样)样品采集与检测、对不少于10个典型固体废物堆存区调查以及7个县(区)成果集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最高限价(如有):685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9月30日。
本标项(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广西恭城县、兴安县、融水等19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一期)-成因排查B2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7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完成桂林市恭城县、兴安县、灵川县、龙胜县、雁山区、灌阳县、荔浦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包括7个县(市、区)资料收集、不少于404个行政村现场探勘、项目补充调查监测方案编制、不少于2700个(不含外部质控样)样品采集与检测、对不少于20个典型固体废物堆存区调查以及7个县(市、区)成果集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最高限价(如有):1074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9月30日。
本标项(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2、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投标人需取得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分标2、3】
投标人需取得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且每个包接受最多三个投标人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中承担分析检测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CMA资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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