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23-00147
项目名称:2025年孔家污水处理厂底泥处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273
包号:001
包组名称:2025年孔家污水处理厂底泥处置采购项目
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为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的目标,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需对康平县孔家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进行处置。
★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地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对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中所产生的污泥进行处置,并确保污泥的处置为安全处置,且符合相关规定和环保要求。成交供应商对处置过程和处置结果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污泥处置应采用资源利用化方式,禁止直接填埋的处置方式,资源利用化后的收益归供应商所有。
★4.供应商在贮存、利用、处置污泥时,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禁止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堆放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堆放污泥。
★5.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将污泥转移至第三方处置,也不得在服务期间单方面拒绝接收采购人的污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污泥处置场所需满足《中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地方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7.供应商应保证优先处置采购人的污泥,及时接纳采购人的污泥;如果供应商因设备检修等原因不能接纳采购人的污泥时,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8.污泥计量以采购人出厂的地磅为准,结算依据以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污泥转移联单数量为准。
★9.距离孔家污水处理厂30公里内由水厂自行运输。如若运距超出30公里,则超出部分运费用供应商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固废处置资质; ②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7日1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5日00时00分(**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