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油田2025年叙永县毛梨坪9.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初步设计及地质勘察(详勘)项目
项目编号:ZY24-SH10-FW754/ZB-XNYSYB-2025-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油田2025年叙永县毛梨坪9.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初步设计及地质勘察(详勘)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背景概况:
本项目于2024年9月获得四川省发改委项目竞配优选法人备案,并提交省政府确认。为顺利推进项目的建设,需开展浙江油田2025年叙永县毛梨坪9.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初步设计及地质勘察详勘工作。本项目已通过相关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服务内容:开展浙江油田2025年叙永县毛梨坪9.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初步设计及地质勘察详勘工作。初步设计深度应满足指导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确定土地征用和建(构)筑物拆迁范围、编制项目建设计划、控制建设投资、设备和材料的订货技术要求、施工准备、生产准备和人员培训等工作的需要。地质勘察包括风电机组、升压站、道路、集电线路等区域。查明新能源项目场地的地质构造、岩土性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等,为新能源项目实施提供依据,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质和岩土工程条件,并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提供成果报告,勘察点位不少于125个点位,实际数量以满足本项目初设编制深度及施工要求为准。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按照《油气田地面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第6部分:新能源》的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料图纸目录;
2)总说明书;
3)各单项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表格、技术规格书(含数据表)等;
4)专题报告和专项评价报告;
5)专篇,包括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设计、消防、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节能节水等专篇;
6)概算文件,包括编制说明、总概算表、其他费用计算表、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等;
7)经济评价文件,包括项目概况、资金来源及融资方案、成本费用估算与分析、盈利能力分析、财务评价附表;
8)中石油初步设计编制规定中要求的其它技术文件。
2.开展风电机组、升压站、道路(含临时及永久道路)、集电线路等区域的地质勘察(包含但不限于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如有)、技术资料、后期服务及补勘等)全部工作,以及风机点位和吊装平台1:500地形图,并结合地质详勘资料详细进行风电机组、升压站、集电线路及道路等的选址复核、分析设计等,配合招标人处理后续的设计问题及提供后续服务等工作。
3.参加项目初步设计各级咨询、评审,进行项目初步设计汇报;协助招标人完成各级初步设计审查会(提供Word版与PDF版报告(方案)在内的一系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Word文档、PPT 演示文稿、CAD图纸等,并准备相应的纸质版材料以及多媒体汇报材料);负责审查会会务组织并承担相应会务和咨询费用;根据评审意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初步设计修改。
4.按招标人要求配合开展面向公司、地方政府等全部与项目初步设计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
5.根据后期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如发生设计变更,签认变更设计。
6.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接到电话通知24h内派出设计代表解决施工期间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7.参与施工图审查。
8.配合招标人进行工程结算。
9.配合招标人完成风电机组安装、升压站建设等关键工程验收。
10.按照中石油相关规范要求及时对设计资料进行整理、汇总、移交。
2.3 服务地点:四川省叙永县。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 项目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35天之内完成地质勘察详勘工作,45天之内完成初步设计的编制。其他技术支撑工作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2.6 质量要求:投标人要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和相关资源,按国家、行业、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标准规范完成地质勘察详勘,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并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各级审查,获得初步设计批复。
2.7 招标范围为:浙江油田2025年叙永县毛梨坪9.5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地质勘察详勘。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工程概算书;风资源复核及风电场区设计;升压站设计;储能系统设计;集电线路设计;辅助配套工程设计。主要设备深化选型,确定设备招标技术参数;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提供设计技术交底、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结合地质详勘资料详细进行风电机组及升压站、集电线路和道路等的选址复核、分析设计。完成设计编制及汇报,通过审查并取得批复。地质勘察包括风电机组、升压站、道路、集电线路的地质勘察,包含但不限于详勘、岩土工程设计(如有)、技术资料、后期服务及补勘等全部工作,以及风机点位和吊装平台1:500地形图。查明新能源项目场地的地质构造、岩土性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等,为新能源项目实施提供依据,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质和岩土工程条件,并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提供成果报告,勘察点位不应少于125个点位,实际数量以满足本项目初设编制深度及施工要求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投标人应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1.3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专业分类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100MW(含)以上规模集中式风电项目设计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 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项目负责1人;电气专业不少于2人;土建专业不少于2人;经济专业不少于2人;资源专业不少于1人;辅助配套工程不少于2人;地质勘察详勘不少于5人。须提供人员清单
3.5.2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主持过至少1项100MW及以上集中式风电项目的设计编制工作。须提供:1)职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2)业绩合同或合同相对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以上材料须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5.3 项目其他人员: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5.4 以上人员需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6 其他要求
3.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6.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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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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