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现代化海洋牧场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前期基础服务项目勘察分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陆丰市现代化海洋牧场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前期基础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分包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汕尾陆丰市,陆丰市现代化海洋牧场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前期基础服务项目分为陆域和海域,陆域总面积为24.5公顷,包括种苗培育基地8公顷,位于碣石镇角清村附近;路基保障及产业园区建设16.5公顷,位于甲子渔港区域。海域位置位于碣石湾附近海域,总用海面积约为667公顷,共分为三块海域。湖东近岸海域面积约为100公顷,主要用于贝类养殖及鱼苗标粗、驯化等;网箱养殖海域主要用于大型桁架式及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及人工渔礁构筑,用海面积560公顷,种苗培育基地工程占用海域约为7公顷,主要用于引水管道的布设。依托附近海域已有的产业基础,从大型桁架式及抗风浪深水网箱建设加快推进陆丰市现代化海洋牧场的建设。
2.2招标内容:本次拟招标的陆丰市现代化海洋牧场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前期基础服务项目勘察分包的内容主要包括:总勘探点49个,其中10个控制孔,26个取原状土孔,13个标贯(动探)孔,按照勘察技术要求以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等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的规定,通过现场踏勘、工程地质调查、勘探试验、原位测试及室内试验等勘察技术和手段,分析工程实施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为海洋牧场提供可靠的工程地质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3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拥有勘察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有与招标内容相关的业绩。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被中国交建列为集团层级黑名单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
(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有对本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况;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投标保证金
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招标公告截止前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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