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4-ZBJC-G2025-0002 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4.7万元/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保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巡逻、区域秩序维护、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须包含:巡逻、安全检查、安全技术防范、区域秩序维护等专业保安服务内容)。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45周岁及以下(在我院服务≥2年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保安员证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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