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合水水库提质增效工程资源有偿使用项目水库水质取样和检测、
底泥检测分包询价文件
我院拟开展“兴宁市合水水库提质增效工程资源有偿使用项目水库水库、底泥检测工作”,现我单位就“兴宁市合水水库提质增效工程资源有偿使用项目水库水质取样和检测、底泥检测分包”进行询价,本次询价采取公开询价的方式,并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项目名称:兴宁市合水水库提质增效工程资源有偿使用项目水库水质取样和检测、底泥检测分包。
2.检测服务范围:
(1)完成水质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包括pH值、透明度、悬浮物(SS)、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叶绿素a,检测取样点共10个。
(2)完成底泥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包括氨氮、总氮、总磷、有机质、总汞、总铅、总砷、铜、锌、镍、总铬、镉,检测数量为底泥化学取样孔60个,垂向取3层,共180个泥样。
3.采购内容:完成“兴宁市合水水库提质增效工程资源有偿使用项目水库水质取样和检测、底泥检测”,提供工程检测报告。
4.报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相当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并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4.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具有CMA机构资质。
4.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④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4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企业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等状态。
4.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
(6)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能对本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况。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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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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