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郑州市上街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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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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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郑上财-公开-[2025]-5 |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上街区城市管理局郑州市上街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运营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2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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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地点:郑州市上街区。 5.2服务内容:确定一家运营单位,开展上街区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废旧纺织物、园林垃圾、有害垃圾等的处置工作。(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服务期限:自正式运营之日起3年。 5.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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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自正式运营之日起3年。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郑财购〔2022〕5 号第六条要求:增加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超过 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5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当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时,供应商应将采购项目中的50%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中小企业预留的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即分包意向协议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不少于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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