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TZB2025-GK1025
项目名称:紫阳县小米溪沟废渣淋溶水应急处置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小米溪沟废渣淋溶水应急处置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紫阳县小米溪沟废渣淋溶水应急处置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 371,057(元/吨水)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24个月),每年对企业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按年度续签,若企业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小米溪沟废渣淋溶水应急处置工程运行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小米溪沟废渣淋溶水应急处置工程运行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提供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