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ZBHZ-2025-CGGK-43
项目名称: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992,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2,6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1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2,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6月30日完工
合同包2(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38,4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38,45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2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38,4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6月30日完工
合同包3(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3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118,9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18,95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3-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3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18,9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6月30日完工
合同包4(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4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4-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4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6月30日完工
合同包5(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5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5-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5标段)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6月30日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0)《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 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 号);(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0)《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 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 号);(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3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0)《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 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 号);(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4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0)《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 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 号);(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5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10)《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 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15)《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 号);(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 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3)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4)供应商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各供应商最多只能对本招标项目上述采购包中的 其中1 个包进行投标;(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2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3)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4)供应商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各供应商最多只能对本招标项目上述采购包中的 其中1 个包进行投标;(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3(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3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3)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4)供应商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各供应商最多只能对本招标项目上述采购包中的 其中1 个包进行投标;(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4(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4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3)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4)供应商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各供应商最多只能对本招标项目上述采购包中的 其中1 个包进行投标;(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5(留坝县2025年中央财政第二批森林修复项目(5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3)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及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财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4)供应商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各供应商最多只能对本招标项目上述采购包中的 其中1 个包进行投标;(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