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人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北车站
- 项目名称
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北车站自动车号核对AEI系统设备整治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zbz2025-053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情况
株洲北车站自动车号核对AEI系统设备整治项目包含上行牵出线及下行牵出线(共5条线路)AEI车号数据采集设备相关配件采购、上牵二与上牵三天线安装位置迁改、部分磁钢线更换。配件种类包含:磁钢、磁钢线、工控主机内的磁钢模块、工控主机内的主控模块。具体采购数量、在用设备部件型号见下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在用设备部件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1 |
磁钢 |
SRR-CG |
个 |
20 |
5条线路 |
||
| 2 |
磁钢模块 |
SRR-915-JZ |
块 |
5 |
5条线路 |
||
| 3 |
主控模块 |
SRR-915-ZK |
个 |
4 |
下牵三、下牵五、上牵二、上牵三 |
||
| 4 |
天线馈线 |
30米 |
根 |
2 |
上牵二、上牵三 |
||
| 5 |
磁钢线 |
米 |
200 |
||||
| 合计: |
|||||||
中标供应商负责设备部件运输、安装、调试及天线迁改、磁钢线更换。本次执行采购总额控制,采购总额不得超过16.00万元。
2.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之日起二个月内完成设备部件的运输、安装、调试及天线迁改、磁钢线更换,并通过招标方的验收。
四、竞标人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2.证照齐全,竞商人应具备计算机及相关专业设备安装、调试、维修资质。
3.竟商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水平,遵守招商人制定的招商规则。
4.竟商人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公司管内没有竟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规行为,竞商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情况。
5.竞商人在近3年的经营过程中无工商行政相关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7.未在近3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故。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要求
质量标准:1、设备部件及安装调试应符合《铁路自动车号识别系统AEI设备管理检修运行规程》(铁运2009)1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2、设备部件原则上采用原厂部件或与原系统兼容且性能、参数不得低于设备原部件(需提供原厂证明或成功案例证明材料);3、中标供应商完成项目内容后,招标方试用一个月,确认系统可以正常运行后组织验收。质保期一年。
售后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对招标方本次采购的设备部件提供一年免费质保。
2. 招标方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如有涉及本次采购的设备部件,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招标方的电话时,提供免费的技术服务。
3.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对非人为损坏的或性能下降的设备部件提供免费更换服务。
4.质保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或国铁集团、招标方上级单位出台新规定,设备部件参数与新规定不符时,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招标方通知后,及时按照新规定要求修改相关参数。
5.在设备部件的安装、调试过程中,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装、研发、维护等工作,中标方应按国家、招商方网络安全相关要求执行;中标方违反相关要求造成的网络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
6.在设备部件的安装、调试过程中,中标方不得擅自屏蔽、过滤、修改检测数据,不得影响正常检测工作,对引起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甚至导致事故的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六、竞商报名及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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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