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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22号线4标项目主要工程物资(钢材、水泥)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22号线4标项目主要工程物资(钢材、水泥)采购招标招标编号:ZTSDWZ-2025-342

1.招标条件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22号线4标项目,项目业主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22号线4标项目经理部。依据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的相关管理规定,全集团重点区域工程项目需用的主要物资由洛阳恒源隧物资有限公司在集团交易中心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与项目部、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付款主体为项目部。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北京地铁22号线4标项目主要工程物资(钢材、水泥)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方。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服务中心作为招标服务组织单位,负责本次公开招标工作,特邀请贵公司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北京轨道交通22号线项目:北京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土建施工04合同段包含“二区间、三盾构井”,其中慈云寺桥站~甘露园站区间采用暗挖(65m)+盾构法(1942m)施工,区间起点设置盾构始发井、始发及出土通道,原平房停车场出入场线区采用明挖(203m)+盾构法(1298m)施工(目前调整至定福庄以东,盾构法三间房~常营派出所区间调整为1852m),盾区间设置盾构始发井及盾构接收井。盾构区间管片外径7.3m,内径6.6m,环厚0.35m,环宽1.2m,标准环管片模式。

建设工期:计划工期1735日历天,开工日期:2021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钢材投标人资格: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且因时间原因无法提供一个财务年度的财务报表的除外)。(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且须对投标产品质量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23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4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2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包含其销售子分公司)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不接受粉磨站产品投标,不接受同时拥有立窑和旋窑生产线的生产商的产品。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具备日产熟料2500吨及以上生产能力;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能力,生产能力可以保证中标后能够充足和连续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财务报表,如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且因时间原因无法提供一个财务年度的财务报表的除外)。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可以满足现行国标标准;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2023年至开标之日至少一份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23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4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其他要求:投标人所供应的水泥厂家必须在甲控物资合格供方名录内,名录详见附表二。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水泥企业,必须注明所投包件相应提供产品的直接生产商名称和地址,供货业绩需提供该生产商的供货业绩。未经招标人允许,代理商不得私自更换代理的生产商产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其所授权的经销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3.5投标人中标后,视为同意接受招标人施行的合同签订电子用印系统,自愿在《中国中铁合同电子签章平台》注册申请证书(平台系统地址:https://esign.crec.cn/),并同意以电子用印方式签订合同。注册和维护费用由中标人自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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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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