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成渝中线铁路(四川段)项目主要工程物资冷轧钢筋、钢筋网、装配式盲沟、土工布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SDWZ-2025-28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四川段)站前及四电标段CYZXZQ-3标,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其中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50%,国铁集团、四川省出资,资金来源具有保障;资本金之外的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本标段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承建,为满足项目施工所需,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在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服务中心对本项目主要物资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所需冷轧钢筋、钢筋网、装配式盲沟、土工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成渝中线铁路(含十陵南站)(四川段)站前及四电标段CYZXZQ-3标起讫里程:DK261+168~DK245+021,全长16.147km,标段主要工程:隧道3座/15.442km,占比95.6%,桥梁2座/0.295km,占比1.8%,路基3段/0.431km,占比2.6%;其中:龙泉山隧道8027m(一号斜井/730m、二号斜井/347m),前锋村隧道2733m,黄家石隧道4682m(斜井/498m)、成渝高速大桥218.4m、徐家湾中桥76.782m、路基431m。龙泉山隧道属高瓦斯隧道、I级高风险隧道、全线重点工程,隧道出口DK258+150~DK258+960(810m)、DK259+320~DK260+130(810m)为高瓦斯区段,2#斜井和出口工区为高瓦斯工区,进口为低瓦斯工区,1#斜井、前锋村隧道及黄家石隧道均为微瓦斯。
标段中标合同金额23.818亿元,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1月29日,合同工期1826日历天(五年)。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冷轧600级四面肋钢筋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商条件必须满足: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满足建筑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并具有与之配套的炼钢能力,具备招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近一年内(2024年1月1日以来)有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代理商必须提供满足以上生产商条件的生产商的代理授权(钢厂授权或与钢厂签订的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可以为多级代理授权,如投标人授权函由代理商出具的,需同时提供钢厂给代理商的授权或与钢厂签订的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以确保授权代理链条完整可追溯。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应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表无亏损。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证明,且每年供货业绩总金额不低于投标包件报价总金额的2倍(附中标通知书或相应合同协议书)。
(6)履约信用要求:社会信用、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成都局集团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成都局集团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且在公布期限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2024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公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公路等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2钢筋焊接网片(CRB600H)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包含其销售子分公司);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招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且因时间原因无法提供一个财务年度的财务报表的除外)。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商2023年以来至少1份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物资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2023以来内任意一年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等复印件,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4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公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公路等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
3.2.3装配式盲沟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商条件必须满足: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招标物资年生产能力10万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装配式盲沟产能配套的生产及检测能力。
(3)代理商必须提供满足以上生产商条件的生产商的代理授权。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表无亏损。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两个及以上近三年(2023年-2025年)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相应合同协议书)。
(6)履约信用要求:社会信用、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成都局集团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成都局集团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且在公布期限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2024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公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公路等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4聚丙烯长丝土工布材料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本次招标投标人需为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招募(土工布)准入名录内的供应商,具体名录见招标公告附表2。
(2)生产商条件必须满足: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必须满足年生产200万平米以上的生产能力,并具有与土工布产能配套的生产及检测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近一年内有CMA或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同类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3)代理商必须提供满足以上生产商条件的生产商的代理授权。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财务状况表无亏损。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国内大中型建设项目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证明,且每年供货业绩总金额不低于投标包件报价总金额的3倍(附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合同协议书)。
(6)履约信用要求:社会信用、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无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成都局集团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成都局集团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且在公布期限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2024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公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公路等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5投标人中标后,视为同意接受招标人施行的合同签订电子用印系统,自愿在《中国中铁合同电子签章平台》注册申请证书(平台系统地址:https://esign.crec.cn/),并同意以电子用印方式签订合同。注册和维护费用由中标人自愿承担。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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