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RYH-2025-02
项目名称:商洛市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85,4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后45 日历天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洛市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商洛市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提升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 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明);
(3)提供 202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任意 1 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存的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 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 ”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