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厂房维修改造(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25)建字第106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安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厂房维修改造(二期)项目施工已由贵州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以 贵安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厂房维修改造(二期)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安新区产控集团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对整个园区进行消防、电力的改造提升。改造面积包含A区 11.77 万㎡、E区 14.32 万㎡、研发中心4.66 万㎡。其中电力工程:增设电网 10KV 专线,长度 4000 米;园区内增设低压电缆60000 米,桥架35000 米,线管 42000 米,防静电地板 32000m、防静电地坪漆 275000m,6000 盏照明灯具,增设防雷接地,电力增容。消防工程:防排烟系统改造,新风系统改造,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改造,增设探测器及报警电话等,新风系统管道改造32000 米,新增风机及风柜。其它改造:对原富士康二期厂房项目的E02栋厂房、E03栋厂房、E12栋、E15栋总4栋,总改造面积约5.6万平方米。投资估算:估算总投资约6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6654万元。2.1.2建设工期:90日历天。2.1.3项目总投资:6800万元,其中本标段估算金额:6654万元。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含施工过程中的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及其他指令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