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制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059号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家电投集团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国家电投集团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
| 序 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范围 | 采购 数量 | 报价截止 日期 | 采购文 件价格 (元) |
| 1 | P-TP-25-00039293 | 国家电投集 团氢能科技 发展有限公 司 | 高效率制浆设备及相关服 务,高效率制浆设备设备包 含均质分散机主机、均质分 散核心模块组件、冷水机等 附件,或件等;务 范围包含:微射流均质机设 备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 及售后服务。 | 1套 | 2025.11.21 | 0 |
其他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卷采购技术需求。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采购范围以采购文件为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机构,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利;
3.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
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3.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报价;
3.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供应商业绩要求:自2023年11月1日至报价截至日,制造商需提供在国内与报价设备类似的业绩至少3项(上述项目须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供货清单页、有效签字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7提供的设备方案必须为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方案必须为高压均质或微射流均质方案,不满足则无法参与报价。
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报价人串通报价,其报价无效:
1)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电子版报价文件的编辑作者为特定的同一个人均认定串标,机器自动赋予通用名称的除外);
2)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精确到人民币“元")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报价人同一IP地址上传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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