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横一路、规划纵一路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东部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横一路、规划纵一路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川投资备【2505-510186-04-01-764410】第FGQB-0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简投东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简投东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东部新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5-510186-04-01-764410】第FGQB-02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东部新区简州新城。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道路(新建规划横一路和规划纵一路,两条道路均为红线宽度18m城市支路,其中规划横一路工程范围内长度458.155m,规划纵一路工程范围内长度464.376m)、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及智慧综合杆、交安、景观绿化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规划横一路和规划纵一路的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照明及智慧综合杆、交安、景观绿化等工程,详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2.4 计划工期:39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合同要求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协议书中任意一家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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