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赤坑矿区废弃矿硐封井回填工程招标公告
崇招建字【2025】33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义县赤坑矿区废弃矿硐封井回填工程已由崇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崇发改投资字〔2025〕12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崇义忆源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崇义县横水镇碧坑村赤坑。
(2)建设内容及规模:对赤坑矿区18个废弃矿硐进行封井回填,实施地下水风险管控,保障矿区地下水环境质量。通过减少对小江流域的重金属污染输入量,保障污染地块周边及下游居民环境质量和安全。即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对应的相关专业工作内容。
(3)项目投资:11180635.79元。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对应的相关专业工作内容。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内(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或竣工验收报告中参建方最后一方签署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 745.38万元的环保类工程施工业绩;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且证书注册及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合同;
(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6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拟派技术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合同;
(7)拟派现场施工员、质量(检)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以上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和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8)省外进赣的施工单位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及《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拟派本项目施工单位及人员不能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查询或查询信息过期或无效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http://www.jxsggzy.cn)发布。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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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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