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实验设备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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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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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罗财公开招标-2025-66 | |||||||||||
| 2、项目名称:罗山县教育体育局罗山县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实验设备器材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14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14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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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罗山县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实验设备器材采购项目一批(2所小学和2所中学),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配套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5.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后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5.3交货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采购内容; 5.4质量要求:合格; 5.5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5.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7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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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 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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