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治市第四中学校改扩建初中教学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长治市第四中学校改扩建初中教学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D140401202511110005-01)
一、招标条件
长治市第四中学校改扩建初中教学楼项目已由长治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长
发改审发【2024】14 号、长发改审发【2024】86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为中央薄改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治市第四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第四中学校改扩建初中教学楼项目施工
2.2 项目地点:长治市第四中学校校内(长治市延安南路 397 号)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 6818.84m
2,为地上 4 层(局部 3 层)钢
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新建教学楼室内外高差为 0.45m,一至三层层高均
为 3.90m,四层层高 4.20m,出屋面楼梯间、水箱间层高 3.60m。抗震设防烈度
为 7 度,设计工作年限 50 年。教学楼主要功能为普通教室、阅读室、音乐教室、
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物理教室、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会议室,200
人合班教室及附属设施用房。
2.4 计划工期:22 个月(669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按一
个标段组织招标。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
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和安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
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
3.3 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法
人和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
为准)、企业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完整的财
务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
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页面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