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MZB2025AKZY-430
项目名称:大数据技术项目化教学实践中心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8,9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数据技术项目化教学实践中心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8,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08,9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信息化设备零部件 | 大数据技术项目化教学实践中心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8,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该项目服务结束(具体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数据技术项目化教学实践中心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等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数据技术项目化教学实践中心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5年1月(含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2025年1月(含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非联合体投标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