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汶川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汶川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汶川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汶发改行审〔2025〕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汶川县汶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汶川县汶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汶发改行审〔2025〕7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攀钢集团工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汶川县;
2.2 建设规模:建改造全县 13座污水处理厂(站),设计处理能力达 23750吨/日,改造管网 110公里,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监测设备、维护设备。;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标段全部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1-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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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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