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门、江门北货场智能门禁及箱号自动识别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 gzwlzx-2025lx-24 )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江门、江门北货场智能门禁及箱号自动识别系统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铁路物流中心,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江门、江门北货场智能门禁及箱号自动识别系统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江门、江门北货场智能门禁及箱号自动识别系统项目建设内容:
1.江门、江门北站货场新建数字化门检系统,包含基础制作、门架、车号识别、箱号识别、车道监控、道闸及栏杆、管控平台接口调试、机房设备等。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采用龙门架,新建进出双车道数字化门检设备共计4套。
2.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最低价评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安防设计施工经营范围。供应商需具备设备系统接入管控平台能力证明材料(如相关合同等),并由供应商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报告》(其中需包含集装箱箱号识别准确率达98%,车牌识别准确率达99%)。
2.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代表必须具备报名单位代理人资格。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5.报名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报名单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需先提供公告附件“报名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项目经办部门资格初审后方可领取线下非招标谈判资料。
7.符合资格单位在通知谈判时携带本人或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谈判文件等采购响应文件需要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