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淦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双氧水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SDEP-XM20251113-HWJC-000147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公告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
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智源咨询有限公司受淄博市周村淦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对淄博市周村淦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双氧水二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1、项目名称:淄博市周村淦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双氧水二次采购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内容:淄博市周村淦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年双氧水采购。
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项双氧水产品供应的相关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完整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2024年01月至今的银行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上三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单位股权关系证明(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②供货方在供货期内应严格按照采购人交货时间交付货物,不得因成本、价格等因素暂停供货,如因此发生交货、服务延迟或暂停等行为,即视为违约,供货方须承担已供货款10%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并承担采购人因应急采购所造成的合同价差额,产生重要影响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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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