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柱县人民医院西沱分院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石柱县人民医院西沱分院初步设计总投资概算的批复》(石发改审【2023】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血透中心、供应室及其他辅助房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西沱镇云南路;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七楼血透中心建筑面积220m2,血透中心床位8床,含隔离1间1床,大厅病床7床及辅房 ;七楼会议室建筑面积272.2m2,含去污区、打包区、无菌存放区、值班室等辅房;七楼会议室、公共区建筑面积550m2,含会议室、医生办公室、库房、走廊、厕所等辅房;六楼辅助区建筑面积462.1m2,含医生办公室、值班室、厕所等辅房。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2827.0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365.91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布的澄清(答疑)、修改(补遗)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公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