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ZCS-G-H-250820
项目名称:鸿盛院区复合导管手术室进口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鸿盛院区复合导管手术室进口医疗设备购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7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A02320500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神经外科超声吸引系统 (进口)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380,000.00 | - |
| 1-2 | A02322400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神经外科高频手术设备 (进口)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9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双方权力义务履行完毕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鸿盛院区复合导管手术室进口医疗设备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根据设备分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所投设备分类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分类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注: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3)投标人所投货物涉及进口产品时,须提供进口货物生产厂家的授权书,进口货物已授权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负责其销售的代理商(以下简称“进口代理”),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家对“进口代理”的授权书,保证从生产厂家到投标供应商授权链的真实完整有效。如授权书为外文的,须附有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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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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