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验收、项目报告的评估编制评审、意见的回复等内容,按招标方要求的时序完成合同内全部手续办理。实现项目合法合规建设,同时配合招标方完成相关手续的专项验收工作。
1.2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河煤田;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
1.4最高限价:40万元 (含税,税率6%,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电汇、承兑汇票、其他;
1.6质量/服务标准:质量合格并达到采购单位的要求;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项目实施、报告编制评审、意见回复的实施能力
2.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5年以上相关业绩经验。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近 6 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2.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至今的类似项目评估合同扫描原件;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为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23: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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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