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询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为了提高矿和集团公司之间的通信效率,确保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向内蒙能源、新矿集团及能源集团进行数据传输,保证高速、稳定的数据上传服务,及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故需要开通数据专线。
1.2实施地点:新上海一号煤矿延至内蒙能源。
1.3服务期限:接矿方通知45日内完成上传集团数据专线服务内容
1.4最高限价:19.2万元 (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不含税不得超过18.11万元。
1.5结算付款方式: 供应商为采购人完成上传集团数据专线服务工作,采购人组织相关专业部室进行验收,通过采购人验收且供应商无任何违约行为时,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税率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税率执行)交采购人财务入账,采购人按照资金计划进行付款,支付方式为商业承兑汇票。供应商提供发票出现任何问题或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6质量/服务标准:
确保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向内蒙能源、新矿集团及能源集团进行数据传输,保证高速、稳定的数据上传服务。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备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3人员要求:无
2.4业绩要求:无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3日起至2025年11月1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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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