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能源集团调度运营中心现货申报分析管理系统升级优化及移动端开发项目(软件开发部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广东能源集团调度运营中心现货申报分析管理系统升级优化及移动端开发项目(软件开发部分),项目业主为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资本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能源集团调度运营中心现货申报分析管理系统升级优化及移动端开发项目(软件开发部分)
(2)项目编号:0724-2520N1297854
(3)建设地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为准。
(4)招标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为准。
(5)工期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为准。
2.2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数量/单位(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724-2520N1297854
广东能源集团调度运营中心现货申报分析管理系统升级优化及移动端开发项目(软件开发部分)
广东能源集团调度运营中心现货申报分析管理系统升级优化及移动端开发项目(软件开发部分)。(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为准)。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投标人须通过软件成熟度CMMI3级及以上认证。
(4)投标人具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电力行业信息系统项目开发服务类相关业绩,(须提供能证明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时间页、双方盖章签字页,投运证明文件等)。
(6)为防止同业竞争和核心交易数据泄露,投标人不得投资售电公司、不得经营售电业务、不得运营售电云业务,不得开展代理交易或交易咨询业务。不得为所属区域竞争对手控股或参股或同一集团企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以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为准)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企业信用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截图、企业信用信息页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企业信用信息页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未提供截图将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2)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未提供截图将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投标人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原粤电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火电板块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函为准)。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其资格合格的文件供审查确认,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