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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
项目编号:SL0000G250910002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伦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已由 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绥农函发(2025】72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海伦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君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海伦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验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伦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服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
2.3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30万亩,全部为新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1000地形图测量。
2.4服务周期:
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初验、造价、财务决算审计(具体以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423000元。
2.9联合体: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2.9.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分工。
2.9.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2.9.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组成员
3.2.1项目总负责人1人:应当具备水利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
3.2.2项目验收负责人1人:应当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3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
(1)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且总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可兼任。
(2)在实际服务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加派人员,投标人不得拒绝。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7依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情形将作为否决条款。
(开标当天以评标专家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进行查询的结果为准)(仅限建筑业及监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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