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801]LYCG[GK]2025080
项目名称:龙岩市2026-2028公益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500,000.00元
采购包1(龙岩市2026-2028公益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
采购包预算金额:9,5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5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2990000-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小型水库管养 | 1(项) | 否 | 主要任务为龙岩市公益性小型水库的巡查、技术支撑、维修养护等 | 9,5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签订合同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且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①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的,需将本项目分包给中小企业承担部分份额不少于65%(允许分包的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二)承接主体服务事项(A、B、C、D、J),分包企业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非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的,若投标人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部分可自行实施;若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须将施工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实施,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一)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以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以及分包企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注意: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为服务类的声明函。(二)、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备注:本项目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