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集团脱硫增效剂集约化协议采购(两年)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天虹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脱硫增效剂产品的第三方质检报告,提供的质检报告须符合以下要求:
(1)出具第三方质检报告的检测机构须具有从事相应检验检测的CMA资质,投标人须提供该机构的CMA资质文件。
(2)所提供的质检报告出具时间不得早于2025年1月1日。
(3)质检报告所列的指标必须包含本技术规范书表1所列的全部技术指标。
7.业绩要求:自202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2个及以上脱硫增效剂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体现合同供货范围页、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8.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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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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