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8-CHUY-G2025-0001 项目名称:小型消防站建设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采购包1:65.000000万元;采购包2:65.000000万元;采购包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圆整(小写:¥1800000.00),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65.00万元;第二标段:65.00万元;第三标段:50.00万元。 采购需求:
注:每个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自身考量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按标段号自然顺序进行开评标工作,每个投标单位最多中一个标段,按照先开先中的原则,已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再进入其他标段的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调试、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第一标段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二标段及第三标段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标段,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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