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防过卷过放缓冲装置(二次)
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防过卷过放缓冲装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货物使用单位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NZB-WZZX-D2025101806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防过卷过放缓冲装置(二次)公开招标项目,使用单位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数量1 套。投标报价包括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调试、含 3%免费随机配件、保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税费(13%)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交货期:供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0 个工作日之内把设备免费运至需方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设备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投入正常使用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13%的增值税发票(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支付合同总额的 90%,剩余合同总额的 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使用质量证明,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买受人支付质保金(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交货方式:落地交货。
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且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 12 个月或到货后 18 个月(先到为准),质保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投标方无偿解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由于非正常使用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质保期满后,投标方应提供产品运行出现的故障持续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投标方仅收取正常成本费用。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 年-2024 年)不少于五份相同或类似设备的销售业绩,且产品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