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概况:
通勤班车租赁项目已列入2026 年计划,原通勤班车租赁合同即将到期。需重新签订合同。
1.2 采购范围:
2 班次通勤班车(王楼矿至济宁)、(王楼矿至兖州),每天各往返1 次。
1.3 实施地点:
鲁西矿业王楼煤矿。
1.4 质量/服务标准:
(1) 具有车辆的年审、购买交强险、(乘客)险及办理其它车辆约定用途使用所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证件,并承担因办理前述事宜所产生的费用。负责车辆在租赁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车辆日常维护、保养、修理、折旧费、保险费、年检、燃油费等全部费用。
(2) 要确保车辆的运行状况良好,对车辆及时检修,确保运行中人身及财产安全。
(3) 应按我矿提供的时间、路线、停靠站点安全正班正点运营车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时间和行车路线。
(4) 应委派证件齐全、驾驶技术及个人素质良好的专职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驶员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不吸烟、不接打电话。
(5) 因天气原因或者车辆原因中途不能执行正常运营的,必须具备完善应急预案机制,及时调派车辆,完成运行任务。
(6) 合同期内不得转包。
(7) 如因车辆、驾驶等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全部由租赁公司负责一切经济赔偿费用并承担全部责任。
1.5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1.6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39.8 万元。
1.7 结算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电汇
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为电汇。供应商出具符合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业务科室上报计划,采购方按全矿月度资金情况,统筹按一定比例进行支付。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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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