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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度智能锂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度智能锂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2025年度智能锂电池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A-450001-2025111114102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2132.82万元(含税),预估采购4570个48V100AH智能锂电池。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确定2名中标人,每个中标人的中标份额等如下:

序号

中标人

中标份额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含税)

预估中标数量(个)

1

第一中标人

60%

1279.6914

2742

2

第二中标人

40%

853.1276

1828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预估含税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以订单为准。

1.3交货期:供应商接收采购订单后14个日历日内,一次性提供该订单要求的全部货物。

1.4交货地点:广西全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1.5保修期:24个月,自订单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本次集中招标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或采购金额达到合同上限金额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1.7本项目对单价设置最高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4130.09元/个(不含税),如投标人的报价单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3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产品,且均为全新原装正品(提供有效的原装正品承诺函)。

2.4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在完成安装调测后可成功接入铁塔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监控通信功能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2.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内具备至少1个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注:同类产品指的是可以支持不同类型的电池并联使用的智能锂电池,普通磷酸铁锂电池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页、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同时须提供合同对应的任一张发票扫描件。

(2)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该合同的业绩不予认可。

(3)不同法人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已取得的业绩。

(4)对于业绩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评委有权不予认可该材料。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不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入【全国/广西】“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全国级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级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注:需提供有效承诺函,如与承诺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

2.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具有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功能,可查看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的机器码等,以此判断是否存在串标现象。

(1)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MAC地址、硬盘号、CPU号、主板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码经MD5加密组成,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在同一台电脑上编制生成了文件。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为潜在投标人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文件制作工具所产生的一串GUID编码,用于标记该文件的唯一性,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可直接认定为是使用了同一份投标文件底稿生成了两份或以上的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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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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