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11CG2025SG777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32025037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芜湖市南陵县何湾镇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中4.1商务部分
| 供应商业绩 |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公路养护工程)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现修改为:
| 供应商业绩 |
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中4.2技术部分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同类业务(公路养护工程)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现修改为: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同类业务(公路工程施工)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
3、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延迟至2025年11月18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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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