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西石化2026年公共事务中心生活垃圾外运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2026年公共事务中心生活垃圾外运委托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资金来自绿化环境卫生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服务内容:
2.1.1锦西石化公司厂内生产区的生活垃圾及食堂厨余垃圾和厂外机构(海威监理楼、倒班服务中心、大学生公寓、后勤中心兴城院区、培训中心、文体中心、热电部生产装置厂房、碧海公司厂区内等)的生活垃圾收集、分拣、外运。
2.1.2 锦西石化公司、热电部、碧海公司厂内的生活垃圾及食堂厨余垃圾和厂外机构生活垃圾投放至葫芦岛市环卫指定垃圾场。
2.2服务地点:锦西石化公司、热电部、碧海公司厂内及厂外机构。
2.3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
2.4.1锦西石化公司厂内生产区的生活垃圾及食堂厨余垃圾和厂外机构(海威监理楼、倒班服务中心、大学生公寓、后勤中心兴城院区、培训中心、文体中心、热电部生产装置厂房、碧海公司厂区内等)的生活垃圾收集、分拣、外运;(本合同估算金额共计135万元,其中锦西石化上市部分垃圾排放量2214立方米,占比88%;锦西石化未上市部分垃圾排放量286立方米,占比12%。
2.4.2锦西石化公司厂内的生活垃圾及食堂厨余垃圾和厂外机构生活垃圾投放至葫芦岛市环卫指定垃圾场。
2.4.3由乙方承担葫芦岛市环卫的垃圾处理费用。
2.5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段。
2.6最高投标限价:134万(含税)。
3.2 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备生活垃圾在当地投放资格,须承诺在中标后能够办理葫芦岛市生活垃圾投放许可(须提供承诺书扫描件);
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生活垃圾外运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5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不良业绩记录;未被集团公司限制交易或因质量问题被集团公司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承诺无条件积极配合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开展对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现场调研和核实工作,不积极配合导致无法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的视为该内容为无效内容。以上内容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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