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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农文旅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QT0000G2511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农文旅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及县政府匹配。招标人为鸡西市恒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炀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农文旅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莲花村。
2.3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13986.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11.82平方米,其中:精酿新产业工坊建筑面积2262.86平方米,地上2层、地下一层;抗联时刻·红色食堂建筑面积648.96平方米,地上2层建筑;建设区内道路、景观、绿化、小品等设施,配套建设区内给排水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8月30日,总工期244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0162774.6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8月-2025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数量配备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2人及以上的,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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